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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  孙黎明

2014114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对于规划建设行业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刚才,市规划建设局肖烽同志对就全市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行了布置,乐春同志就规范建筑市场、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发展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措施,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抓工程质量,是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工作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 李克强总理指出,“质量城镇化的命脉”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离开质量,城镇化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将受到影响。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在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求努力使更多建筑成为精品。省委常委、市委文清书记,市政府市长冷新生同志就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曾多次批示,并提出许多明确的要求。前段时间,我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目前正在走程序签发,《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树立精品理念,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县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有行业监管部门的同志、有项目业主,也有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的代表,抓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靠在座各位同志一齐努力,你们既是管理者,也是责任者,在抓好工程质量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工程质量。

(二)抓工程质量,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大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建设体量大、工期紧、涉及范围广,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保障抓好工程质量。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消除了一批建设质量问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住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返迁安置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些质量问题屡见不鲜,工程质量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质量通病的信访积案一时难以解决,这其中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问题还比较严重,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意见很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调度,研究处理意见,并要求举一反三,务必抓好建设工程质量。

(三)抓工程质量,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对于建筑业发展而言,质量就是生存的奠基石,质量就是发展的“金钥匙”,质量就是核心竞争力。随着新型城镇发展的不断深入,全市建筑业迅速发展壮大,建筑产值、增加值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建筑业产值仅次于有色金属冶炼和房地产业,从业人数已突破42万,极大地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省政府提出把建筑业作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出台了8个方面23条措施;近期又召开了全省加快建筑业发展现场推进会,支持发展建筑产业。目前,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的影响,稀土、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受挫,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要实现全市经济持续稳健发展,扶持发展建筑产业变得尤为重要。建筑业要发展,质量安全必须要保证。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就是要通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为加快建筑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大家务必立足发展大局,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工程质量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扎扎实实把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好。

二、抓住关键,切实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刚才,乐春和肖烽同志对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破解建筑业发展瓶颈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很具体、很有针对性,我就不再重复了。对于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我强调四个方面。

(一)质量监管要贯穿“全过程”。一个建设项目不管大小都要经过勘察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哪一个环节都与工程质量息息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选择关,选择报价合理、工期合理、质量优、信誉高、素质高的队伍,从源头确保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单位要科学勘察、规范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先天不足。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把施工监理质量关,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名员工,保障工程质量。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抽查机制,采取查看、实测实量和第三方评估等方法,严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关。

(二)监管区域要实现“全覆盖”。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采取有效举措,不留监管空白,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既要管好城区范围内民用工程,也要管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既要管好政府投资项目,也要管理社会投资项目;既要管好房屋建设工程,也要管好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既要关注地上建设工程,也要重视地下工程;既要管好城镇建设工程,也要管好乡村建设工程;既要管理集中成片的土坯房改造工程,也要管好分散独栋的农民建房;既要管理已纳入监管的项目,也要把尚未纳入监管的项目关进“笼子”,做到建设工程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监管时限要做到“全天候”。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一抓就能好的,它需要一直坚持、严格规范、一以贯之。与作风建设一样,质量安全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要始终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全天候”监管,一刻都不能放松。要打破现在“抓一段”只能“管一阵”的怪圈,紧紧抓住工程质量诚信这个“牛鼻子”,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公示和质量“黑名单”制度,使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想、不敢、不能建设劣质工程。要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运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设工程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等体制机制,做到法规政策引路,市场管理先行,监督执法保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企业自觉履责。

(四)事故查处要做到“全方位”。要深入贯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业,严格依法查处质量事故,做到严管严查、严罚重处、绝不手软、决不姑息。如果不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就起不到警示教育和优胜劣汰的作用。《建筑法》、《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将实行倒查机制,追究并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五人的终身责任。不管是什么人,不管走到哪里,不管是改行、还是离职、退休,都要严肃追究。需要强调的是,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特别是五方主体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决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出了质量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是要负责任的。对此,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醒。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参加会议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好会议精神,要引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市里专门成立了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开展好治理两年行动。

(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工程质量并非就是规划建设部门一家之事,还需要相关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城管、房管等部门作为项目业主承担的市政道路、桥梁、以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也要按照正常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不能盲目的追求工程进度,忽视建设质量。工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质量的监督检测,强化建材市场流通管理,把好建材产品质量关,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三)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现已近年底,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完成,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项工作。

第一,关于建设安全生产问题。抓安全、保质量,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是工程建设的两大关键,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现已进入建设施工的高峰期,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把工程质量与安全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尤其是要加强对市政道路、桥梁、保障性住房、返迁安置房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安全控制指标层层落实下去,有效遏制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第二,关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中心城区、南康、信丰、龙南、大余等地要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COD浓度,并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环保部年底督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体进度偏慢的全南、定南、龙南、寻乌、石城、宁都、安远、大余、赣县、崇义等10个县,要加快推进年度管网建设,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另外,大部分县(市)城镇地下管线普普查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寻乌、安远、南康等3个县(区)工作滞后,要抓紧时间,加快推进,力争在年底前拿出成果,绝不能拖全市后腿。

第三、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各级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尤其是9月份省住建厅督查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义县、安远县、全南县、信丰县、石城县以及瑞金市,要认真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开工,这两天省住建厅高浪副厅长将带队对我市未完成开工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督查,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进公租房“租售并举”工作,对已建成的公租房要尽快完善配套设施,尽早摇号分配,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

第四、关于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问题。要特别重视特困群众的改造,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改造模式,力争让每一户农村特困群众都能实现改建安全住房的愿望。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年前全面建好一层以上房屋,圆满完成全年14.28万户改造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目标。要加强建房质量巡查和技术服务,坚决防止质量安全事故,提升建房质量与品位,建成让农民群众满意的安全房、放心房。

第五、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问题。8月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赣州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督察意见》,要求对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职能和收回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权、门票专营权等问题进行整改。市政府对此作了意见回复,承诺整改。省里对这项工作很重视,10月发了通报,要求每月上报工作整改情况。就目前来看,工作进展不太理想。请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所在人民政府要重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必须兑现承诺。

同志们,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业发展工作新局面,为全市城乡建设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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