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调研会
发布时间:2018-09-07 来源: 浏览次数:次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有中标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不认真兑现投标承诺,致使工程管理混乱,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由市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市建设协会组织的本市部分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调研会于9月4日下午在赣州市建设协会召开,会议明确了今后赣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注重源头防范,强化招标人的首要责任。招标人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增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及时到岗履职条款和违约惩戒条款,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在进行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条款和违约惩戒条款作为备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从而避免现行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制度空白,以招标文件约定和强化合同履约的形式来促使中标单位的责任落实,注重源头防范。
2、实行投标承诺,严格违约惩戒,促使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招标人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可根据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就中标人员到岗履职、人员变更、违约惩戒措施及标准等内容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招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提交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交承诺书,工程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以严格合同履约管理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和违约惩戒。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吴俊辉、赣州市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张富有、赣州市质监站王家亮科长等一行到会认真听取会员单位反映的意见,特别是对如何解决好我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电子考勤等问题进行广泛意见征求。调研组成员对会员企业在执行相关政策文件中遇到热点难点问题也进行了答疑解惑。
赣州市建设协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