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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协会会长黄波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 浏览次数:

 把握形势 坚定信心 并力共济 共赢未来

——赣州市建设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代表:

大家好!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中,我们又迎来了赣州市建设行业的盛会,经市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同意,今天,我们近240多家会员单位代表聚集于此,召开市建设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在此,我代表市建设协会,向关心和支持建设协会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会议代表和全市建筑行业各单位的同志致以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代表市建设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向市建设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赣州市建设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回顾

市建设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08年10月29日在赣州召开,并于2008年、2012年、2013年先后召开了二届一次、二次、三次理事会。八年来,在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的关怀指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积极发挥沟通、协调和服务的作用,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发展”职能,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整体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得到了全市建筑行业的好评,也获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肯定,连续多次被省、市民政部门评为“全省、全市先进社会组织”,2016年6月被市民政局批准为4A(AAAA)级社会组织。回顾协会近几年的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跟行业形势,反映企业诉求,积极维护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利益

     1.积极呼吁支持建筑业发展。 近几年,我市建筑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建筑企业遇到的难题和面临的困境,直接影响我市建筑业的发展,协会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开展专项调研,了解企业所想所求、遇到的难题、面临的困境,发动大家出点子,想办法,提措施,献良策,并组织人员积极收集外省、市支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报送了《关于请求扶持我市建筑企业走出困境求发展的几点建议》,和《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调研报告》,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鼓励企业在我市注册等政策措施,提供了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积极呼吁和建言献策的作用。

2.努力为企业解难题。反映会员诉求,维护行业利益,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相关难题,协会需竭尽全力。2015年,协会收集到63家单位,提出在职称评定中支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位的请求,建设主管部门和协会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汇报,反映情况,要求予以支持,收到好的效果,建筑企业在本次职称评定中享受到了绿灯关照,为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位解决了一大难题。2016年5月底,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反映城区大道快速路段(南康区段),南康机场快速路段(南康区段)勘察招标项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止、排斥潜在勘察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市建设协会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招标办反映,市招标办及时给有关地方打电话,得到了纠正,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积极开展诚信评价办法调研。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业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协会开展了《赣州市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待主管部门认可后再组织实施。

4.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为维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协会积极向市规划建设局和市物价局汇报、协调监理取费的执行问题,市规划建设局和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使监理取费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监理企业座谈会,针对监理取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同时,开展监理合同备案制度,对监理合同的签订是否遵守《规定》进行监督。

5.积极争取进入信用承包商和ABC库资格。为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根据《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实施办法》、《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关于做好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信用承包商管理的通知》,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信用承包商资格,为建筑企业承包政府工程创造了更多投标机会,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6.积极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部分会员单位提出的收取管理费不妥增加了企业负担的反映,协会会员单位以人大代表身份向赣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取消收取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费的建议》,积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二)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1.配合开展了创精品工程活动。2010年以来,赣州市建设协会积极配合赣州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赣州市级优良工程和优良结构工程的评审工作,全市共创建国家鲁班奖2项,“杜鹃花”奖9项,省级优良工程奖28项,市级优良工程奖64项,市级结构优良工程奖189项;创建工程勘察设计优秀奖18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表扬奖2项。2013年,协会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我市参加全省“振兴杯”建筑业农民工技能竟赛,有关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得到了省建设厅最佳组织奖荣誉。2015年7月向省建筑协会推荐了先进企业12家、优秀建造师20个,经省评选,汇丰建设公司和寻乌兰吕勋、信丰代家洋、汇丰江飞、王稼祥等4名建造师分别为全省先进企业和优秀建造师。

 2.配合开展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协会积极配合市规划建设局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一方面继续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施工要求方面的培训,重点宣传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特点,提高会员单位的节能意识,累计举办了各类建筑节能知识培训8期,培训人数600多人次。接受市民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七同时”制度,把好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关,同时,全面开展建筑节能材料进场二次检测工作,确保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符合要求,真正使节能各项措施不落空。今年8月份又配合市城乡建设局举办了《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和《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赣南片区宣贯会,为使更多的人了解掌握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知识,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3.配合开展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专项清理活动。根据我市制定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协会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专项检查,对涉及文件规定的违规操作的建设单位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行政处罚,进一步净化了我市建筑市场。

  4.配合开展了建筑市场和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协会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打非治违”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建设系统质量兴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整治,评检专家库的扩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多种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5.配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座谈方案内容,研究落实措施,并向全市会员单位发出了《落实工程质量治理措施、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倡议书》,工程监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就怎么推动“两年治理”“危大”管理及标准化建设进行了座谈,提出了具体措施。

(三)抓好诚信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积极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协会加大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工作力度,要求10个专业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 从实施情况看,大部分专业委员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办法,督查管理细则,违反自律约定的处理原则,签订了履约承约书,使行业自律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一直注重自律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整个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督查、有落实,做到委员会日常工作常态化。注重日常监察,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被举报工程进行重点检察,对现场勘察人员、见证人员、钻机、原位测试、机组规范作业等方面进行日常督察。通过督察,增强了勘察单位遵守自律公约的自觉性。注重加强驻赣州市勘察单位分支机构自律监管,对已经申请加入赣州工程勘察自委会的驻赣州市勘察单位分支机构,赣州市勘察自委会对其及时提出了相关勘察自律工作要求,并提供省、市相关自律文件供其学习,及时进行了自律监管。工程检测专业委员会为保证行业自律工作顺利开展,建起了检测监管平台,并注重平台的运行与维护,专委会专家组采用轮班的方式协助市质监站进行了检测合同、检测方案、检测报告等检测资料的校核及技术服务工作,为各桩基检测单位更规范的进行检测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服务,保障行业自律工作顺畅进行。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建筑机械、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专业也在行业自律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四)针对行业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努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近年来,协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联合多方力量,培训各种专业的技术人员,提升行业的专业技术水平。据2013年以来的不完全统计,协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不同类型和大大小小的培训达到20多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约3000多人次,涉及的内容包括协会组织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验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技术要点、指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适用法律法规及四个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营业税改增值税》《PPP项目》《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等,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疑难问题,质量通病,规范规程,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等;培训的形式包括组织参加上级的专项培训,兄弟省、市的技术交流,协会邀请资深专家来赣授课,各专业委员会自己组织的专项培训等,涉及的内容之广泛,参加的人员之多,覆盖的专业之全,为提升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水平,强化会员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夯实协会发展的基础条件。

1、组建了10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建筑业行业多,会员分布范围广的特点,为便于开展工作,分别组建了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机械等10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由一名副会长担任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制定了市建设协会专业委员管理办法,为规范行为,活动正常,工作开展顺畅创造了条件。

2、创新服务平台。几年来协会编印了《赣州市建设协会》通讯录,建立了协会会员QQ群、微信交流群,创办了会刊《城市经纬》和协会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服务。通过这些平台,及时反映了建设协会的工作动态和我市建筑业在改革发展中的变化,传达了政府及行业的新闻资讯,刊登了行业的政策法规,宣传了赣州建筑业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展示了会员单位的经验成果和风采。协会会刊和网站曾对多家会员单位的创业事迹进行了宣传。2015年,江西绿蜻蜓赣州银行金融大厦工程荣获“鲁班奖”,协会会刊及网站及时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这些工作,为营造建设行业的良好环境,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交流互动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3、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财务收支与行业主管部门分开。根据《<关于全市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分开,实现了经费自理的运行模式。二是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财务进行审计,并接爱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对协会收费及开支情况的检查。三是严格协会会费收支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协会配备了专职财会人员,经费收支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

4.完善办公条件。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实了秘书处力量,增设了法律服务部,协会办公室由原来的1间增加至5间,为提高协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5.加强制度建设。协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人事、档案、会员入会、会议及秘书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守则等管理制度,制定和印发了《赣州市建设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使协会工作更贴近行业发展的实际,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6.加强内外交流。协会注重加强内外交流,认真吸取兄弟协会的新理念、新思路,借助各方力量加强协会建设。一是加强与相关省市的技术交流。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到长沙参加了中装协组织的资质重新就位的宣贯会和华东六省一市装饰装修协会工作交流会,对本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建筑设计专业委员会组织了相关管理、设计人员赴中国建筑设计院、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院参观考察,学习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工程检测专业委员会采用请进来和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分别考察了武汉岩海、武汉中岩、上海岩联等公司的低应变实时上传系统和检测设施,为实现低应变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2015年曾2次派技术专家赴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进行检测监管平台的技术交流,为配合省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化管理做好协助工作。二是密切与相关协会的联系合作。2015年,协会参加了江西省建筑业协会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参会代表从加强协会基础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积极筹建专业委员会等方面做了交流,所做工作获得了省建筑业协会及其他地市协会的一致肯定和认可;2016年4月我会与市房地产协会组织了首次交流会。 5月底,我会在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总会的组织安排下,随同市农联会、物流协会、银行协会、工程机械商会,分别到上海市长三角赣州商会(上海市赣州商会)、上海市社团组织服务中心、评估院、上海市物流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旅沪客家联谊会学习考察,听取了他们办会理念及经验介绍,开阔了眼界,加强了合作交流和信息互通,并与长三角赣州商会(上海市赣州商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取得了好的成效。

   7.进入了4A(AAAA)级社会组织。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属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协会积极响应,认真做好等级评估申报工作。依据评估体系,共有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大项97个子项指标,需提供各种资料51项,协会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积极努力,对照评估标准,逐条逐项自评自检,梳理资料,并于2015年11月,向赣州市民政局提交了协会等级评估申报材料。2016年6月6日,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我会为4A级(AAAA)社会组织。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代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协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与事业快速发展对协会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会员单位的愿望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调查研究不够,对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和探索不深;向政府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多,协会接受政府部门职能转移的能力有限,接受转移的事项不多;协会当前的业务范围和开展的服务难以普惠到每个会员单位,难以给每个会员单位带来更多的好处,难以体现会员单位加入协会的价值,难以满足和实现会员单位对协会的企盼,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认识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相信,随着政府部门相关职能的逐步转移,市建设协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克服不足,缩小差距,砥砺前行。

二、对赣州市建设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2016年,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的改革之年。赣州市建设协会的全体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我市建设行业改革和发展做好新的贡献。

(一)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会员、企业的愿望企盼和诉求,当好行业、会员的代言人。

近几年,我市建设领域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非常艰巨,既有国家经济大环境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又有行业自身特点带来的特殊要求。主要表现在经济新常态下,建筑市场的规模总量将继续压缩,僧多粥少现象仍将存在;行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对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资质新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准确定位要求更高;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对全行业和每个企业都带来影响。面对这些挑战和要求,我们要主动深入会员企业,广泛听取会员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在新常态下所面临的困难,遇到的难题,并将这些热点和难点、意见和诉求,及时向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为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架起顺畅的桥梁。要跟踪分析建筑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苗头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注重抓一些企业急需解决,但靠单个企业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自觉当好企业的贴心人和行业的代言人。

(二)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当好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1、用好、用活、用足市政府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认真贯彻、实施好市政府《关于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6]11号)和(赣市府办字[2016]72号)文件精神,用好、用活、用足市政府给予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竟争力。

2、围绕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开展协会工作。工程质量两年治理任务和落实,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管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市场环境,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关系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协会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3、抓好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遵循“行业人管行业事”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各项自律性行规行约、道德准则、标准制度,规范会员企业行为。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形成自尊自爱,自重自律,不自残自虐的良好行风,维护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三)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使协会成为政府信用,社会认可,会员拥护的优秀社会组织。

1、加快推进协会改革发展,激发协会活力。认真分析协会工作的现状,理清协会工作的思路,研究协会改革发展的方向,工作任务及相关措施,主动适应协会改革发展和新常态下的新形势,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使协会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承接者,社会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和社会道德的自觉践行者,成为推进建设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依法依章办会,确保协会正确的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人事、财务、档案、会员管理、会议等制度,并将这些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守法、公平竟争、信息公开、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多项机制,坚持依法办会,按章办事,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使协会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使各分支机构成为各专业、各会员单位的领头人。市建设协会是个多专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其会员分布广、行业多、业务范围各不相同,为适应活动开展需要,更好地为企业、为行业服务,协会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分布状况,分别组建了十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从几年运作情况来看,有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的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真正体现了这个专业委员会存在的价值,但有的专业委员会几年下来,不召开一次会议,不组织一次活动,直接影响了该专业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专业委员会作用的正常发挥,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必然导致会员单位对协会失去信心,给协会工作和威信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抓好分支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的作用,统筹、规划、组织好各分支机构的工作,使各分支机构真正成为协会的办事机构,成为各专业、各会员单位的领头人。

4.加强会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协会应确立依靠会员办会和会员至上的理念,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实施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差别化服务的方法,处理好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真正把会员队伍建设好、管理好。要加强会员资格的管理,把有意愿加入和保留本会会员资格、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依照规定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进行会员登记。同时对长期不履行协会义务、累计2年不缴纳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予以清退。通过会员登记,明确会员资格和身份,健全会员档案,让他们享受到会员的代誉,享受到参加协会的价值,享受到协会的服务。

5.强化优质服务,将协会办成会员之家。一是要增强服务观念。行业协会是以服务为中心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是行业协会的宗旨。只要是与会员有关的且需要帮助的事情,协会就应有求必应,竭尽全力。只有胸怀服务的理念,尽心尽力做好“四服务”,协会才具有凝聚力和生命力。二是要创造服务条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事人员,办事经费等基本条件,要逐步适应协会发展的需要。三是要具备服务的能力。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是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对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起到督促检查作用。根据政府转变的职能和相关行业协会实施的职能,今后一段时间内,必须强化和提高以下能力,即:制定、实施行规行约的能力;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有关证书发放、资质资格审查、行评行检工作的能力;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含技术、经济、管理标准)的能力;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的能力;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防止行业价格垄断,保护行业平等竟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能力;布置、收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为企业决策服务的能力;组织展销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方面的能力;组织行业调研,适时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设性建议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些服务能力,才能对政府转移的职能做到接得起、接得住。四是要培养一支能干事的工作团队。使这支工作团队具备高效自如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懂政策、会管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精湛,能干事、干实事的操作能力,确保协会对政府部门委托和授权管理的事项能够园满完成。

6.加强与相关协会的联合合作,借助各方力量开展好协会工作。本行业、本地、周边及外地行业协会具有较高的办会经验和先进的办会理念,我们要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联合和合作,从中获取更多办会的新理念、新思路,形成一种合作共赢、共享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各方力量开拓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各位代表,今天的会议是我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后时隔近8年召开的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意义十分重大。大家还记得,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时候,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科(室)的负责人都曾经担任协会的主要职务,对协会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全面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在社会团体、协会、商会、学会兼职,把这项工作完全交到了我们企事业会员单位来承担,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鞭策,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一次大变革。我们要主动适应这种变革和新常态。协会的组织形式固然发生了重大改变,但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仍是我们的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       有他们指导、帮助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不负信任、不负重托、不负众望。

 我们要坚定信心、并力共济、功坚克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破解协会工作的难题和矛盾,促进协会工作加快发展,为我市建设事业再创佳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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