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计算
支撑结构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平杆设计计算;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2、 支撑结构的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构件长细比)
1 受压构件不应大于180;
2 受拉构件及剪刀撑等一般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50。
荷载与效应组合
1、 永久荷载包括下列内容:
1 被支撑的结构自重(G1);
2 支撑结构自重(G2):包括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斜杆和它们之间的连接件等的自重;
3 其它材料自重(G3):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和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自重。
2、 可变荷载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Q1)—竖向;施工荷载(Q1)≥2.5KN/m2;
2 风荷载(Q2)—水平;
3 泵送混凝土或不均匀堆载等因素产生的附加水平荷载(Q3)。
可变荷载标准值《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注:
1、计算侧模(水平荷载):振捣砼4kn/m2和倾倒砼取大值
2、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一般可取25kn/m3。当其配筋量>1 kn/m3时,
应按施工图的实算配筋量予以调整。
3、设于浇筑作业面上的混凝土泵送管道荷载应取1.5 kn/m2,布料机荷载应取4 kn/m2。
当同时设有泵送管道和布料机时,应取布料机荷载计算。
4.2.6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表4.2.6采用。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
水平杆设计计算
4.3.2 水平杆抗弯强度验算应按下式计算:
4.3.3 节点抗剪强度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稳定性计算
轴压构件
压弯构件
当支撑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不进行抗倾覆验算:
1 与既有结构有可靠连接;
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4.3.10支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应增设整体稳固性措施。
4.3.11支架抗倾覆验算应考虑混凝土浇筑前和混凝土浇筑时两个工况。支架的抗倾覆验算 。
4.3.15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的支架设计时 :立杆顶部承受水平杆扣件传递的垂直荷载时,高大模板支架立杆的单根承载力不应大于10kN;一般支架立杆的单根承载力不应大于12kN 。
4.6地基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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