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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首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法”招标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07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月25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开标评标,成为全市首个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法”的招标项目。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赣州在对标深圳改革创新、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也为优选实力企业、遏制围标串标提供了“赣州样本”。

创新机制:兼顾低价与择优,破解行业痛点

此次招标依据赣州市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首次引入“合理低价+择优选择法”。新机制在传统“合理低价法”基础上增设择优环节,即由招标人组建择优委员会,从评标专家推荐的15家入围企业中,根据企业资质、工程业绩等综合实力要素,优选出7家不排序的候选企业,最终通过招标人随机抽取或“三重一大”决策确定中标人。据悉,该办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旨在通过“宽进严选”实现优中选优。

成效显著:企业质量提升,市场乱象锐减

本次招标项目为12层房屋建筑工程,控制价5004.21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备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吸引87家企业参与。经评审,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4574.73万元中标,较控制价下浮8.58%。从实施效果看,新机制凸显三大优势。一是优选中标企业实力跃升。

投标企业中,特级资质占比40.23%,一级资质占比54.03%,二级及以下资质仅占5.74%,低资质企业“零参与”。中标企业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配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充分体现“选优选强”导向。二是围标串标行为有效遏制。传统“合理低价法”项目常吸引超3000家企业投标,而此次仅87家参与,降幅达97%。投标报价均在招标控制价95%以下,恶意抬价、抱团围标等现象得到显著抑制。三是公平与择优实现平衡。通过“评标专家定入围、择优委员会选候选、招标人定结果”的三段式流程,既避免暗箱操作,又确保中标企业综合实力更强,破解了“中标企业实力弱”与“择优易生腐败”的双重难题。

未来展望:深化推广,优化流程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推广新评标办法,并跟踪分析运行效果,持续完善细则。同时,计划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优化系统操作流程,提升评标效率,推动招投标市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此次改革是赣州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突破。”该负责人强调,“未来我们将以创新机制为抓手,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我市城市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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