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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批准浙江等三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涉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取消、实名制登记等多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6-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4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随后安徽省、浙江省、陕西省陆续发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安徽省试点方案覆盖全省,力度非常大,并直接提出了“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即2016年6月1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浙江省试点范围选择了杭州市、嘉兴市,提出: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省决定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建工集团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了: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实名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改革劳保统筹管理、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及信用评级制度在内的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工作新体制。
 
 
 
 
 
来源  建筑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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