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单位:
资质等级:
为规范勘察市场,严格执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勘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勘察质量,提升勘察水平,本着自愿和共同维护工程勘察行业健康发展的原则,本单位就履行《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关于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勘察活动,不弄虚作假、不出卖图章、不挂靠和不接受挂靠、不违规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勘察工作的招投标、外业见证和勘察成果前置审查的相关规定,承诺本单位不低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的50%收费承接工程勘察业务;
3、同意并遵守《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关于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及其附则的规定,服从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的管理;
4、自愿缴纳勘察单位行业自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我单位若违反自律规定,甘愿接受自委会按约定没收违约保证金的处理,并在扣罚完自愿重新交足保证金后进入市场承接业务(或退出江西省工程勘察市场);
5、本单位承诺按照《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关于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自愿承担勘察自律委员会规定的经费 元/年;
6、本单位承诺,认真履行《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关于工程勘察行业自律管理的实施办法》及其附则的同时,不降低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承诺加大本单位技术和装备的资金投入,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促进勘察行业技术进步;
7、承诺书自签订起即时生效。签署单位应按勘察自律委员会规定时间将自律履约保证金和应承担的勘察自律委员会经费汇入指定账号,资金汇入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 (正在设立)
账 号: (正在设立)
行业管理部门(公章) 承诺单位(公章)
江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 资质等级:
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江西南昌
时 间: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